这下子真的是要念“紧箍咒”了嘛!因为从2月1号开始,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将正式施行。也就是说日后的售楼广告中应该不会再见到“教育地产”、“升学”、“户口”等字眼。
售楼广告中不再见“教育地产”等字眼,真的?
销售广告禁止承诺教育地产、户口等
现在的开发商,不打教育地产概念,似乎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卖房子的。其实,不少购房者遭遇过“伪教育地产”,距离名校虽近却进不了名校,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名校始终不见踪影。
比如下沙某楼盘,在宣传时曾经向业主表示:该楼盘的学区就是一街之隔的某学校。但是真正交付的时候,业主发现,真正能入学的学区是离该楼盘较远的另一所学校。由此,一些业主还曾进行过维权活动。
《规定》第十八条中对此作出限制: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。
配套设施不可误导宣传
不一定能实现的承诺,除了学区,还有就是交通、商业等配套。很多购房者看中的都是其未来潜力,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加分。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,宣传上也多以此作为广告热点,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。
当这些承诺没有实现时,维权之路往往十分艰难。近几年,地铁轨交房楼盘是一个受到热捧的话题,但是不少线路正在修建或者还在规划中。这时,不少开发商会提前宣传自己是轨交房。
《规定》第十二条对此作出限制: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,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。
项目示意图应准确
购房者次去售楼处,首先要看的是项目区位图,以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。但在楼盘的宣传广告上,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示意图来标示,比例严重失当。
《规定》第十一条对此作出限制: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,应当准确、清楚,比例恰当。
新的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发布,会不会给房地产的广告带来不一样的气息呢?“教育地产”等字眼能否真从售楼广告中消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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